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查看: 4572|回复: 0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收起左侧

[网络小说] 《灵异案件》(单本)作者:惜花怜月【EXE+chm】【折翼之风】【原创】

[复制链接]
折翼之风 该用户已被删除
跳转到指定楼层
楼主
发表于 2011-10-3 20:46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简介
  床前明月光,我本穿警装。若问名和姓,本人叫董刚。
  大家好,我是一名警察。到目前为止,我在这个岗位上工作了五年。在这五年的时间里,我受理过无数的案件,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诈骗等等,可以说是五花八门,层出不穷。然而,最让我感觉到恐怖和离奇的却是人力以外的东西。它们有着常人不能接受的思维,它们有着常人不能征服的灵力,残忍、血腥、恐怖、离奇、都是它们的特点,那就是灵异案件……
  五哥!一个和我一起扛过枪、下过乡、喝过酒、分过脏的人物,一个和我从小穿开挡裤一起长大的朋友,此人长相奇特,身长7尺,擅做符香之事,精通鬼神之礼。既可穿梭于地府,也能游走于九天。用他自己的话说:“我是用心眼看世界的人。”
  他说:“你知道阴阳学说吧!世界上的事物有阴就有阳,有男就有女。比如,有人溺水而亡,脸朝上的都是女人,脸朝下的全是男人,这是阴阳的相和。再比如,不管药物毒性多猛,七步之内必有解药,这就是相克,如果天上有飞的,地下就一定有走的,而水里一定有游的。所以,只要有人的存在,就有非人的存在。所谓的非人,也就是我们说的‘烟混’,也就是你们说的鬼。既然有鬼的存在,那么,仙、妖、神、佛都是存在的。再比如,有非人就会有非事,有非事就必然有解决非事的人。我很荣幸,也很骄傲。因为我就是哪个解决非事的人,你是保卫人民利益的人,可是人民的利益是人民自己赚来的,不是你往人群中一杵,人民就有人民币的。而我,我啊,我却是帮助人民解决他们能力以外的事情的人。所以,再顺便证明的是,我比你伟大,而且要伟大的多的多。当然,我本人是不搞个人崇拜的,如果你真的把我惊为天人,来,这个地方大,到这儿磕一个。”
  …… …… ……
  我们的故事将从感受死亡气息开始……
  灵异案件曾拿到《优秀作者奖励活动》的第一名。惜花怜月被提升到搜狐高级作家的行列。

模板片头截图:
插件设计:zasq.net

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

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,没有帐号?立即注册

x

俺下过您的E书了,谢谢啦 。。。查看更多↓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 ( Q群816270601 )

GMT+8, 2024-11-27 10:18 , Processed in 1.994054 second(s), 50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2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